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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视讯- AG真人视讯平台| AG视讯官网|帮困不漏户 吉首同步推进“参与式”扶贫

发布时间:2025-10-15 17:59:11    次浏览

吉首市扶贫工作业务培训会讲解乡级报账制度本网扶贫观察员李静“帮困不漏户”,确保非贫困村贫困户同期脱贫非贫困村与贫困村相比,整村脱贫专项政策、结对帮扶力量、对口专项资金相对薄弱,但脱贫攻坚需统筹推进,既要瞄准贫困村“主战场”,又要啃下非贫困村贫困户“硬骨头”。今年来,吉首市从思想认识、帮扶措施、严格考核等方面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采取同步推进,确保非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脱贫攻坚工作不落一户、不掉一人。针对非贫困地区的贫困户群体。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做好贫困村整村脱贫的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帮扶和政策落实力度。开展同步进行摸底,对非贫困村4949户贫困户17423名贫困人口同步开展摸底调查,进行细化分类,摸清“家底”,找准贫根,开好“药方”。同步落实帮扶责任,在非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制度,统筹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村组干部及全市在编在岗干部,含老师、医务人员、事业单位职工等,结对帮扶非贫困村贫困户,每户贫困户落实1名帮扶责任人,按“一户一档、分户脱贫”原则建立贫困户脱贫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帮助所驻非贫困村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制约因素,制定脱贫计划,在产业扶持、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培训就业、民政兜底、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帮扶措施上与贫困村贫困户同步推进。例如,在产业扶持上,出台《吉首市产业扶贫奖励实施方案》,按照1500元/户标准落实贫困户产业帮扶资金,让非贫困村贫困户与贫困村贫困户同享“以奖代补”产业发展政策;在教育发展脱贫上,将贫困户子女纳入“雨露计划”、“教育发展脱贫一批”等资助范围;将丧失劳动能力的建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建立贫困户政策兜底帮扶制度;符合条件的非贫困村贫困户同步实施易地搬迁工作。将非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与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同等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乡镇在加快解决贫困村共性、突出贫困问题的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和政策落实力度。要求做好非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台账测算,对照贫困户退出的相关指标,分户、分项目做好脱贫户的台账资料整理,对精准到户扶持的措施及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梳理,逐步建立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改革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同步推进“参与式”扶贫2016年,吉首市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和考核机制改革,通过简政放权、下放权限,推进县、乡两级扶贫资金监管,做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加快推动扶贫开发由 “被动式”、“分散式”扶贫向 “参与式”、“整体式”扶贫转变,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改革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实行以奖代补竞争性分配办法,出台《吉首市产业扶贫奖励实施方案》、《吉首市产业扶贫奖励实施细则》,明确了今后财扶资金分配模式:2016-2017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不再按以往“按村分配”,而是“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向产业扶贫项目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其中,明确规定贫困户没有自主发展产业的,没有参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帮扶的,将难以得到财扶资金的扶持;规定全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帮扶带动的贫困户必须达到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总数的20%以上。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面推行财政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2016年起,除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扶贫贴息和雨露计划等项目外,所有的产业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乡镇,原来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负责的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资金报账拨付工作,改为乡镇负责组织完成,并要对项目真实性和资金安全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权责匹配乡级报账制,简化了报账流程,加快了报账进程。对贫困农户的奖励标准,达到条件的一律人均1500元。对帮扶组织的奖励标准,凡是采取直接帮扶方式的,按每带动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予以100元一次性奖励;凡是以提供就业岗位方式进行帮扶且确保贫困就业人员连续8个月每月工资收入不低于1500元的,按就业人数人均500元对帮扶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凡是采取委托帮扶和股份帮扶的,每带动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予以帮扶组织300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本级财政配套扶贫资金安排。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穷人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 四跟四走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一是对“以奖代补”的项目,特别是有老百姓签字认可的物资和资金帮扶情况,要求上门入户核对,确保项目实施的真实性。二是要求项目检查验收时,必须有乡镇扶贫工作站和财政所两个以上单位的人员参加。项目验收合格的,参与验收的人员必须签字认可。未达到工程量或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所发生一切费用一律不纳入扶贫资金报账范围。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针对重大项目、专业技术性强的项目或验收把握不准的项目进行验收。